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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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 2017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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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規范學院圖書館管理工作,發揮學院文獻信息資料的最大效益,特制定如下規定:
一、圖書管理員要認真學習管理業務知識,做好圖書管理工作,為教育、教學、科研服務,培養學生的閱讀興趣,及時為師生提供有關信息資料。
二、根據師生的需要及時向學院提出購置新書的建議。認真制定書刊資料的選購標準,使之結構合理,復本量適當,不斷提高藏書質量。對于內容陳舊借閱率低、復本量過大和破損嚴重的圖書要定期剔除,及時注銷。
三、新購置圖書,要及時驗收、登記,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分類編目、出架等工作,以加速圖書流通。
四、嚴格執行圖書借閱制度。為提高圖書資料的利用率,工具書、大型成套書只供查閱,不得外借。教師教學圖書每次借閱不超過6本,借期兩個月。每班可集體借閱,每次人均不超過2本,借期2周,逾期不還者,追還后罰停借一月。
五、遺失書刊,原則上應賠償原書。如不能實現,應3倍賠償,孤本等貴重圖書按原價3-5倍賠款。成套書刊遺失一冊,按全套價賠款,余書仍留室存藏。對書刊有輕微損壞者要給以批評教育,并責其認真修好。借閱珍貴文獻資料須經領導同意。破損書籍應及時修補。
六、做好圖書室、閱覽室衛生整潔工作,并督促讀者保持室內安靜。
七、認真做好資料利用率、借閱率、流通率等統計工作。
八、積極采取措施,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塵、防霉變、防蟲蛀等工作。
九、教工調離、學生畢業、轉學等,要主動還清借閱圖書,否則不予辦理離校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