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刊雜志閱覽室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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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 2017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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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持學生證入室,書包、書籍等不得帶入。
二、自覺保持室內整潔、安靜。
三、期刊閱后請回歸原位。
四、只限室內閱讀,概不外借。若需復印,須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。
五、不得撕剪、涂畫、圈點書刊,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。
六、室內嚴禁吸煙,嚴禁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七、經出口通道時,如檢測器報警,應配合檢查。
八、竊書將處以書價10倍的罰金。
九、故意損毀書刊資料或設備設施情節嚴重者,將報學院保衛處甚至當地公安部門處理。